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省科技厅决定4月25日起开展省级各类科技计划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4月下旬开始,5月底结束。
(二)检查方式: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三)自查阶段:4月24日前完成。
(四)抽查阶段:自4月25日开始,采取市地集中送审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15、2016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财政科技资金,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内容: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管理及单独核算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1、及时将本次检查要求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承担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务必于4月24日前将省级科技计划资金统计汇总表及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一起报送市科技局条件财务处。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承担单位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单独核算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分析自查发现问题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
1、按照要求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同时要安排项目主要承担人员、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4月25日前做好被抽查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项目(课题)任务书(合同书),实际收到省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文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对账单、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总账及项目核算明细账等。
联 系 人: 盛群 马安安
联系电话:0531-66608801、66608803
条件财务处
2017年4月19日
来源:济南市科技局